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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合作法律实践与区域国际法的发展法治论坛在我校举行

发布时间:2023-06-13      点击数:

新闻网讯 6月10日,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合作法律实践与区域国际法的发展法治论坛在我校举行。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原联合国海洋法庭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海洋法学会会长高之国,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秘书长、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刘超,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郝国新,校长夏东伟出席论坛。来自全国高校、科研院所、司法机关、律师协会等专家学者近40余人参加论坛。校党委副书记肖江南主持论坛开幕式。

夏东伟代表学校对各位专家学者莅临学校表示热烈欢迎。他向客人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和发展概况。他指出,近年来,上合峰会、上合示范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等为青岛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带来重大机遇,也为我们开展面向上合组织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智库研究提供了重要平台。他期待着各方一道,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凝聚起合作共赢的强大动力,努力推动上合组织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铸辉煌,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应有的贡献。

范九利代表西北政法大学致辞,他简要介绍了西北政法大学的发展情况,并表示将与青岛大学一道,共同为上合组织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郝国新在致辞中介绍了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的建设情况,尤其是在推进“四个中心”和上合组织经贸学院建设中取得的成绩。

高之国、刘超分别作《区域经贸合作与商事争端预防》《上海合作组织与国际海洋法》的报告。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委员会委员、西北政法大学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院长王瀚分别作题为《上海合作组织自贸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制度建设》《上合组织成员国间铁路运单国际流通的战略价值及其实现的法律路径》的报告。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中心主任、首席专家徐泉,西北政法大学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副院长吕江分别作《中国对外开放与涉外法治建设的实践创新》《上合组织能源合作的机制化建设:机遇、挑战与中国选择》的报告。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合作培训基地、上海政法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院长杨华作题为《上海合作组织海洋安全治理研究》的报告。

会上,肖江南、王瀚共同签署两校共建上合经贸法律服务研究院协议。

与会专家围绕“上合组织国际经贸合作法律问题”、“上合组织与区域国际法的发展”和“制度型对外开放与中国涉外法治建设”三个主题进行了充分研讨。与会专家还走进上合示范区管委会开展实地调研活动。

本次论坛由青岛大学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共同主办,法学院和上合经贸法律服务研究院承办,山东锦海盛律师事务所及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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